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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二版)

时间:2022/3/23 0:00:00 来源:湛江律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预防措施

(一)分区域管理

对本所办公场所加强管理,划分区域,做好物理隔离与卫生防控措施。办公场所应划分为集中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如前台、大堂和会议区)。来访人员一般应当在公共区域活动,不应当进入集中办公区域。

(二)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律师事务所定时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和局部消毒(包括饮水机、门把手、电话机、公用办公电器按键面板等)。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在使用前后应当进行消毒,建议公共区域仅提供瓶装水。在来访人员集中来访期间,应重点做好律师事务所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三)加强环境管理

配合办公楼物业防疫工作安排。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置有毒有害垃圾(废弃口罩、手套、消毒用品)集中堆放处置区域。

(四)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

对所有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查验粤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数据登记。如发现疑似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备案。

  二、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预防措施

(一)来访人员预防措施

减少非必要的外来人员业务交流,鼓励律师事务所通过电话或网络等远程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加强前台和大堂等进入律师事务所区域的管理,入口大门可以常闭,并由前台工作人员做好人员进出的管理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前,应做好来访人员近期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病例接触史的核实和信息采集工作。有上述情况的,应对情况进行甄别,并做出是否进行接待的决定,并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来访人员应配戴口罩,接待来访人员应全程配戴口罩等卫生防护工具。

二)所内员工预防措施

请所有人员尽量避免出入通风不良或人群密集场所。员工进入办公场所须自觉佩戴口罩。员工工作期间应保持个人和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讲究咳嗽礼仪,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避开人群,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唾液飞溅,随后及时洗手。使用后的纸巾要丢入垃圾桶内。员工对于更换下来的口罩不要直接放在包里、兜里,应妥善丢弃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内。不触碰他人使用过的口罩和其他物品。重视疫苗接种工作,全体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含加强针接种)。若出现发热情况的律师所从业人员,不要个人随意用药,要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外出或返湛人员预防管理措施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湛,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湛的,要及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回湛后要及时做核酸检测,按防疫要求做到自觉居家隔离,及时向所在居委会报告,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报备。家属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也要及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报备,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防控措施

(一)倡导远程办公模式

鼓励律师事务所利用各种办公软件,减少大型集中开会,并控制会议时间。尽可能选择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联系,减少面对面沟通。面对面时,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距离并配戴口罩。

(二)简化办公流程

妥善安排集中办公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文件流转、费用报销、收款、发票开具、退票、签字、印章使用等工作。律师事务所应当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快递件和信件的消毒和收发工作。

各律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不信谣、不传谣。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管控责任,因虚报、漏报或其他不尽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律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律师事务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需要报备的事项,请及时与市律协联系(联系电话:33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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