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一、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筑牢主体责任。全市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各律师所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落实“三区管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措施,及时健全完善本单位防控措施,教育和引导律师和律所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疫情防控意识,关注所内人员动向和健康状况,维护正常的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秩序。
二、强化场所管理,严防人员聚集。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出行尽量做到“两点一线”;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加强办公场所通风、环境消杀,强化来访人员场所码打卡、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暂缓、暂停举办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开展工作。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活动规模,强化保障措施。
三、非必要不离湛,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律所律师、实习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重点地区变化情况,科学做好出行规划,最大限度减少离湛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四、自觉落实备案工作。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湛人员,特别是近期有海南省旅居史人员要自觉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积极配合住所地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强化本所人员离湛管理和审批,及时掌握相关行程动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和正能量事迹报道。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网站以及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疫情防治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大力挖掘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着力宣传弘扬,营造出律师行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各律师事务所要注重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送市律协。
湛江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