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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律师行业党委 湛江市律协出台《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青年发展

时间:2023/1/12 0:00:00 来源:湛江律协


关于印发《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湛江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湛江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12日





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发展事关我市律师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青年律师队伍数量快速增长,但青年律师的培养、发展工作还存在着关注重视不够、教育培训不足、扶持力度不大、激励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面临不少困难。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青年律师的教育培养工作,有效扶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促进律师事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指青年律师,是指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执业年限不满3年的专职律师(不含公职、公司律师)。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扶持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


(一)关心青年律师政治进步。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培养和发展青年律师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地吸收优秀青年律师加入党组织,为律师行业党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

(二)密切律师行业党组织与青年律师的关系。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市律师协会要以党建带所建,建立兴趣小组、业务沙龙等,密切与青年律师的联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青年律师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市律协理事以及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律师。

(三)健全完善青年律师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采取集中培训、选送深造、鼓励自我提升等方式,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青年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律师职业道德,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二、成立青年律师培养专门工作机构




落实青年律师培养工作职责。市律协会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青年律师培养专门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谋划、支持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青年律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开展青年律师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青年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指导、帮助青年律师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拓展,推动解决青年律师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政策支持、理论研究、业务提升等方面,积极为青年律师创造条件,创新发展载体,构筑成长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建立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网络在线教育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业务培训体系,提升青年律师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律师诚信执业规范体系,不断强化青年律师职业道德养成。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青年律师工作部,负责本所青年律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大对青年律师扶持力度


(一)对青年律师实行会费优惠的扶持措施。市律师协会对全市执业的青年律师,适当减收其初始执业前三年个人会费。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培训活动对青年律师视情况实行培训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二)积极营造重视和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良好社会化氛围。市律师协会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争取将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列入本地区人才培养规划,争取财政部门对青年律师教育培养经费的支持政策。完善青年律师工作表彰机制,开展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优秀青年律师。大力宣传青年律师培养的作用和意义,形成全行业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案件分配、经济保障、培训补助等制度,并通过文化建设增强青年律师对律师事业的认同。





四、搭建青年律师业务学习交流平台




(一)多方式加强青年律师业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为青年律师提供更多的业务学习交流平台,组织或选派青年律师参加国内外培训、举办技能竞赛、“青苗班”“青训营”“青拓班”或论坛、沙龙,创造交流机会,提高青年律师执业能力。

(二)推动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动搭建青年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沟通交流平台,增进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推动青年律师执业环境不断优化。 

(三)为青年律师的执业实践创造机会。 要指导鼓励青年律师积极报名参加各市、县两级法律援助律师库,协调争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指派青年律师参加村居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畅通青年律师与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帮助青年律师拓展业务,增加青年律师的执业实践机会。律师事务所不得扣留律师承办公共法律服务获得的补贴。 







五、重视青年律师执业保障




指导律师事务所依法建立健全青年律师工资保障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鼓励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青年律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倍以上。对执行月工资制的青年律师,青年律师工资按月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当地周、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执行年薪制的青年律师,应当每月预发基本生活费,年终进行结算,每月预发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律师事务所对执行提成制的青年律师,按月先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与青年律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依法为青年律师缴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大所建立青年律师发展基金管理制度,对青年律师学习深造、执业能力的提升、生活条件的改善等进行扶持,创建“以所为家”的文化氛围。





六、健全青年律师“传、帮、带”培养机制


(一)加强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帮扶。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青年律师传帮带机制,确定律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由执业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或资深律师担任青年律师指导老师,实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鼓励各律师事务所实行办案专业化协作培养模式,推行一师多徒、一徒多师的“主协办案”方式,根据青年律师的兴趣、专业和潜质、能力,指派相关业务领域资深律师指导青年律师办案,通过经验交流以及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青年律师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二)关心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应重视青年律师职业规范和执业风险预防的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线上课堂、案例分享等方式提高青年律师守法守规意识、规避执业风险意识,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七、建立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奖惩机制


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将建立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奖惩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在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作中勤勉尽责、绩效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由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予以表彰。青年律师培养将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实习律师的关爱和实习指导老师的监督。对怠于履行监督职责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可以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在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等次。对怠于履行职责的指导老师,律协和律师事务所应及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律协可以暂停或取消其实习指导老师的资格。市律协要加强对实习指导律师和实习面试考官常态化培训,规范面试考核流程,严把面试考核关,提升实习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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